学校各归档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,现就做好2013年度档案资料的收集、归档、移交工作通知如下:
学校行政、党群、教学、科研、财会、外事、基建、出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、材料均应归档。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档案室网站(http://das.sntcm.edu.cn/)上的业务指南。
请各部门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将档案资料移交至学院档案室。移交时必须填写档案资料移交目录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验收,经核对无误后,方可办理交接手续。
具体事宜可与学院综合档案室联系,联系电话:38185017。
档案室
2014年2月26日